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东风分局、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、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、市直各学校(幼儿园)、各有关单位: 为展示新时期我市教师队伍的精神风貌,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,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,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,树立良好职业形象,市教育局、市教育工会决定在全市举办“修师德·铸师魂”主题征文、演讲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主要内容 、活动主题:“修师德·铸师魂”。 、征文内容: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,师德长效机制建设,师德建设的社会环境,师德修养典型案例反思与评析等,体裁不限,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。 、演讲内容: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修养;教师的爱与责任;师德典型人物、事迹;对教师师德的理解与感悟等,演讲题目自定,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 二、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。 三、活动安排 整个活动分预赛、报名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。 、预赛。(1)2010年6月10日至7月30日,各单位自行组织征文推选及演讲预赛,在此基础上县市区及东风分局各推选15篇征文参加全市评选,各推荐1名演讲选手参加全市决赛;(2)市直每所学校推选2篇征文参加全市评选;推荐1名选手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演讲预赛,在预赛基础上市直学校共产生2名选手参加决赛(小学、幼儿园组1名,中学、中职组1名)。(3)市直学校演讲预赛时间安排在8月底进行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 、报名。全市主题征文推选及演讲选手报名时间为:8月1日至5日,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。 、决赛。定于今年教师节前夕,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工会共同举办师德主题征文颁奖暨演讲决赛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四、奖项设置 主题征文评选、演讲决赛,个人分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名,参赛单位设组织奖3名。获奖单位和个人,由市教育局、市教育工会联合颁发荣誉证书。 五、有关要求 、提交报名表:十堰市中小学教师“修师德?铸师魂”主题征文报名表(附件2)、演讲大赛报名表(附件3)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。 、提交报名材料:征文和演讲稿用A4纸单面打印,字体为仿宋三号,注明作者(演讲者)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;提交征文及演讲稿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。 、开展“修师德?铸师魂”主题征文及演讲活动,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一件大事,各单位在组织报名及预赛工作中要广泛动员,严肃认真,优中选优,择优推荐上报。 、全市中小学教师“修师德?铸师魂”主题征文及演讲活动由教师管理科具体负责,联系电话:8489531。 联系人:朱晓波 电子邮箱: 附件1:十堰市中小学教师“修师德·铸师魂”演讲大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附件2:十堰市中小学教师“修师德·铸师魂”主题征文报名表 附件3:十堰市中小学教师“修师德·铸师魂”演讲大赛报名表 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教育工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附件1: 十堰市中小学教师“修师德·铸师魂”演讲大赛 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、演讲比赛规则 、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,从选手开始讲话开始计时,每超时一分钟扣0.2分。 、比赛顺序由抽签确定,顺序一经确定,不得随意更改。 、参赛选手必须在开始前15分钟进入赛场并签到。 、选手上场必须佩带比赛顺序号码牌。 、参赛选手在主持人宣布上场后未能及时上场,视为自动弃权。 、由大赛评委会确定6名评委,评委为每位演讲者现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,即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。 二、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、主题鲜明、突出、标题醒目。(1分) 、观点正确、鲜明,角度新颖、得当,材料典型、充分。(2分) 、普通话标准,语音纯正。(1分) 、语言生动、形象,语气、语调、声音、节奏富于变化,轻重缓急,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;能准确、恰当的表情达意,富有感情。(2分) 、演讲使人在美的享受中受到深刻教育,具有强大的鼓舞性、激励性、说服力、感召力。(2分) 、脱稿演讲。(1分) 、演讲时间。(1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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